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是由安徽省科技厅于2019年12月正式批准设立。实验室是在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雷达系统与信号处理实验室的基础上组建的,并由安徽大学、合肥师范学院联合共建。实验室依托我公司低空雷达探测研发机构,面向国家国防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低空雷达探测领域基础和应用基础科学技术研究,凝练出了目标电磁特性分析、复杂环境下目标探测、目标特征提取与识别三个研究方向。实验室致力于打造低空雷达探测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成果转化产业化平台,进一步提升我省低空雷达探测领域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目标,现发布2020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接受国内外相关学科的学者和研究人员的项目申报,具体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结合实验室2020年的研究工作计划,本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重点资助方向如下:
(1)蜂群目标电磁建模与特性分析
(2)复杂地海环境与目标复合电磁散射特性研究
(3)复杂电磁环境下低空目标特征提取与识别
(4)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相关新技术研究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应根据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关于开放项目选题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项目期限一般为2年,结题时需提交文章/专利/设计版图/新产品等成果;
3、获得实验室资助的开放项目,其成果的标注要求及经费使用,按照《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附件2)执行。
三、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五份邮寄或报送至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六安市开发区文翁路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扬
邮箱:sy_ahu@126.com
电话:0564-3393901
附件:1、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2、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附件1
[编号: ]
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年度: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项目类别: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制
一、基本信息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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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 毕业 院校 |
| 所学 专业 |
| 职称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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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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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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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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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研究领域 |
| 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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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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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 金额 |
| 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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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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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内容
1、立项依据(包括项目的研究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并附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字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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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段论证,字数不限,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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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字数不限,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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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的创新之处(论证须充分,字数不限,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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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度阶段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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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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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基础
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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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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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概算
申请经费总额 | 元 | |
费用明细 | 金 额(元) | 测算说明 |
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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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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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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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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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费(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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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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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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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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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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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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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题组人员情况
1、申请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从事过的主要研究工作及贡献,获得的发明专利及成果奖情况,主要论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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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学位 | 职称 | 性别 | 出生年月 | 项目分工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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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核意见
申请人承诺: 我接受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资助,将按照申请书、项目批准意见和研究计划书负责实施本项目,严格遵守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关于资助项目管理、财务等各项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变动,对资助项目发表的论著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按规定进行标注。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我单位同意项目负责人承担上述开放基金项目,将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其研究队伍的稳定和研究项目实施所需的条件,严格遵守有关资助项目管理、财务等规定,并督促实施。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项目,重点支持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预期有重大突破和具有广阔应用背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项目申请,鼓励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和技术思路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项目申请,并要具备详细组织实施计划。
第二条 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制定并发布开放课题指南,申请者必须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第三条 获得实验室批准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任务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实验室将依据项目计划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如果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或因无法控制原因要求中断的,需向实验室提交书面报告,并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中断课题的经费余额应交还实验室。
第五条 实验室定期检查立项资助的全部项目,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每个项目必须按实验室要求,提供报告及发表论文复印件。必要时应向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报告研究工作进展及所取得的成果,由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水平及应用价值做出评价,并决定是否继续予以资助。
第六条 批准后的项目任务书、完成时的工作总结报告及执行项目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鉴定、论文、论著、申请专利、获奖情况等应及时提交实验室室务办公室存档。
第七条 实验室立项的开放课题项目经费由各课题负责人规划使用,并严格依照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相关财务规定审批使用或按照双方协议由受托方审批使用,使用金额不得超出年度实际划拨的总金额。年终审核,专款专用。课题结束时,剩余经费归实验室支配。
第八条 研究成果的归属
1、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成果发表时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其研究成果原则上归实验室所有,其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研究者自带课题及经费在实验室完成的课题,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
3、实验室名称署名格式:
中文名称:目标探测与特征提取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英文名称:Anhui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Target Recognition and Feature Extraction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文翁路
邮 编:237010
4、成果奖励
研究成果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其奖励办法按照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相关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或另行制定专门奖励办法。
第九条 对于本管理条例未涉及的,按照国家或上级主管单位相关规定执行。